我返到屋企,心口瘀咗一撻——但我冇報警 | 連載:《見義勇為》—— 第三話:之後
我返到屋企嗰陣,已經過咗午夜。
我冇開燈,摸黑行入廁所,開著洗手盆上面嗰盞細燈。黃色嘅光,照住塊鏡。
我見到自己塊面。心口瘀咗一撻,左眼腫起,嘴唇裂開,血已經乾咗。我除低眼鏡,放喺洗手盆邊。鏡片冇裂,但歪咗。我用手㩒返正,戴返上鼻樑。
我開水喉,用手接水,潑上塊面。凍嘅。水流入傷口,有啲𤷪。
我冇去醫院。冇報警。
我坐喺梳化,冇開燈,由得黑暗包住我。我望住天花板,個腦不斷重播車廂入面嗰一幕 — 我話「喂」,佢行埋嚟,佢問「你係咪見到啲咩」,我話「冇嘢」,佢批肘質我。
我合埋眼。但個畫面仲喺度。
我係咪幫咗佢?我冇幫到。佢走咗。
第二日,我照常返工。戴住口罩,遮住大半塊面。坐喺位度,對住電腦,手指放喺keyboard上面,但打唔到字。
同事行過嚟:「你塊面做咩?」
「仆親。」
「仆到咁嚴重?」
「嗯,落雨,地滑。」
佢望多我兩眼,然後行開咗。
我望住電腦螢幕,上面係一個Excel表。我望住嗰啲格仔,一個都睇唔入。
我打開手機,search「地鐵非禮」。碌咗好耐,一大堆新聞。大部份都係不了了之。報警?冇證據。出聲?冇人幫。就算有人拍到片,都未必告得入。
我熄mon,將電話反轉放喺枱面。然後我繼續望住個Excel表。
我開始諗。
如果我大聲啲,會唔會唔同?如果我嗌「有人非禮」,會唔會有人幫手?
但萬一冇人幫手呢?我嗌咗,然後成車人望住我,冇人郁,咁我點算?
我出咗聲,已經俾人質。如果我嗌大聲啲,會唔會俾人打得更甘?
我應該早啲出聲。但早啲係幾時?
佢開始摸嗰陣?定佢行近嗰陣?我點知佢會摸?
我知。我見到佢行近個女仔嗰陣,我已經知。佢個眼神、佢企嘅位置、佢隻手放喺大脾外側嗰陣,我已經知。
但我冇出聲。我等。我等佢摸咗,先開口。
我係懦夫。
收工嗰陣,我搭地鐵返屋企。企喺門邊,右手揸住扶手。車廂好逼,但我隔籬嗰個人企得好開,好似見到我塊面瘀黑,唔想企咁近。
我望住車廂入面嘅人。個個低頭碌電話。
如果我嗰晚都係咁,如果我冇抬起頭,如果我冇見到⋯⋯
我會好似佢哋一樣。乜都睇唔到。乜都唔使諗。
地鐵到站,門開。我落車。
行出閘口,行上電梯,行出地鐵站。夜晚嘅街好靜。我企喺街口,望住手機上面嘅時間 — 夜晚八點四十分。
我望住自己隻手,放喺袋入面。冇郁。冇震。
我將手抽返出嚟,行入便利店,買咗一支水。行出便利店,企喺門口,扭開蓋,飲咗一啖。水係凍嘅。
我望住條街。車,人,燈。全部都係普通嘅夜晚。
我乜都幫唔到。
(待續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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