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師話我企硬會贏——但代價係半年時間同心力 | 連載:《租屋血淚》—— 第四話:律師
之後嗰個星期,業主開始玩嘢。
第一日,熱水爐完全冇熱水。我開到最熱嗰格,水都係凍嘅。我企喺花灑下面,凍到牙骹打震。我合埋眼,由得凍水由頭淋到落腳。我諗起佢講嗰句:「你唔走,我換鎖。」
第二日,管理處貼咗張通告出嚟,話我個單位「欠交管理費」。但我每個月都準時過數。我打去管理處問,佢哋話:「陳生叫我哋直接同你收。」我話:「我交咗。」佢哋話:「我哋紀錄冇收到。」我知佢哋講大話。
第三日,走廊貼咗張紙,寫住「住客欠租,業主保留追究權利」。我撕咗佢。第二日又貼返。我由得佢。
第四日,我報警。
警察嚟到嗰陣,著住制服,企喺我門口。我帶佢入屋,俾佢睇我啲租約、銀行過數紀錄、業主封信。警察望完,點咗一下頭。
「呢個係民事糾紛,」佢話,「我哋幫唔到你。」
「佢閂我熱水爐、貼紙話我欠租,仲話要換鎖。」
「你有冇證據係佢做?」
我望住警察。我冇證據。我知係佢做,但我冇證據。
「建議你搵律師,或者去租務條例諮詢。」警察話。
佢行出去嗰陣,我望住佢背影。我知佢講得啱,呢個唔係警察嘅事。但除咗警察,我仲可以搵邊個?
我開始諗:我係咪真係要企硬?
每次我諗到呢個問題,我腦入面就會出現第二個問題:如果我唔企硬,我去邊?
我冇答案。
第五日,我去咗社區中心嘅免費法律諮詢。等咗三個鐘。排隊嗰陣,我前面有個阿伯,佢同義工講緊佢個仔呃佢錢。隔籬有個女人,喊住話佢老公打佢。我企喺佢哋後面,望住地下。地下有幾塊階磚裂開咗。
到我嗰陣,律師望住我份租約,望咗好耐。佢係一個中年男人,戴眼鏡,頭髮有啲白。佢揭咗幾頁,然後放低。
「你個 case 站得住腳。」佢話。
「咁即係我贏?」
「贏?官司冇人保證會贏。」
「我最大機會係咩?」
「和解。你企硬,業主最終會讓步。但過程會好耐。」
「幾耐?」
「幾個月。可能半年。」
「⋯⋯半年?」
佢望住我,望咗一陣。
「你唔使請律師,你自己可以去小額錢債審裁處排期。但你準備好時間同心力未?」
「⋯⋯」
「我見好多企硬嘅人,最後都係輸咗。」佢補多一句,「唔係輸官司,係輸時間、輸精神、輸咗自己。」
我冇答。
「你份糧夠唔夠應付呢段時間嘅精神消耗?」佢問。
我望住佢,心入面諗:我份糧剩低幾多,我嘅精神剩低幾多。我乜都剩低唔多。
「我冇得揀。」我話。
律師望住我,望咗一陣。然後佢點咗一下頭。
「咁你準備好。」
佢俾咗張紙我,上面寫住幾個機構電話。我接過張紙,摺好,放入袋。我行出社區中心,企喺門口,望住條街。太陽好大,但我覺得凍。
我企喺嗰度,企咗一陣。身邊啲人行過,個個都好急。我得我一個人。
我諗:我唔係為啖氣企硬。我係冇得揀。
(待續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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