業主話兩個星期要搬走——我冇錢冇地方冇人幫 | 連載:《租屋血淚》—— 第一話:封信
我放工返到屋企嗰陣,見到門縫攝住一封信。
白色信封。冇郵票。冇地址。得我個名,原子筆寫嘅,字跡好潦。
我揭開信,入面得一張紙,得幾行字:
「本人為 XX 號單位業主,現正式通知你,因本人需要收回物業自用,請於兩星期內遷出。如逾期未有動靜,本人將更換門鎖。」
冇署名。冇日期。冇「唔好意思」。
我企喺門口,拎住封信,企咗好耐。走廊好靜,靜到聽到隔籬單位嘅電視聲。有人喺入面笑。
我行入屋,關門。將封信放喺飯枱上面。我坐低,望住佢。
然後我拎起電話,打俾業主。
佢接電話嗰陣,背景有電視聲。佢把聲好平淡,平淡到好似喺度講緊天氣。
「喂?」
「陳生,我收到封信。」
「哦,你收到喇?」
「你話要收樓?」
「係呀,我要賣樓。」
「你之前冇講過。」
「我而家講咗。」
我停咗一下。手指揸住電話,揸到指節發白。
「我得兩個星期,點搬?」
「夠啦。你後生仔,兩星期執唔晒?」
「我住咗兩年。」
「我知道。」佢話,「但層樓係我嘅。」
佢收咗線。
我望住個電話,望住個 mon 黑咗。然後我將電話放低,放喺封信隔籬。我坐喺飯枱前面,望住枱面兩樣嘢 — 一封信,一個電話。
間房好靜。我聽到雪櫃壓縮機嘅低頻聲。我聽到自己呼吸聲。
我企起身,行去窗口。望住街上面。條街同平時一樣,有車,有人,有燈。但我知道,兩個星期之後,呢個窗口望出去嘅風景,唔再屬於我。
我打開手機,開始睇租盤。碌咗幾個網頁,碌咗半個鐘。同區嘅單位,全部貴過我而家俾緊嘅租金。最平嗰間,細過而家一半,窗對住後巷,仲要貴兩成。
我㩒入去,望住啲相。間房好細,得張床同個衣櫃,牆上面有啲水漬。我望住啲相,望咗好耐。然後我熄咗個 mon。
我唔係唔想搬。
我係冇錢搬。
(待續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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